腦脊髓膜炎橫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還在等什麼?

陸軍步兵邱界喬在台中成功嶺訓練時猝死,經中國醫藥學院報告,確實死因肇於腦脊髓膜炎,目前軍方及醫院已將與邱界喬接觸較密切的二十四名士兵隔離觀察,並對營區全面消毒,以避免疫情擴大,而反觀發生於五月十五日員林鎮二十歲女學生張玉燕感染急性腦脊髓膜炎猝死,至今屍體尚未入殮火化,如同不定時之炸彈,隨時有擴大傳染之可能。
按腦脊髓膜炎屬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類傳染病之甲種傳染病,對於該傳染病病人本應依同法第三十五第一項第一款強制移送指定醫院施行隔離治療。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處置,而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之屍體應由醫療機構或該管主管機關施行消毒及其他妥善處置,且屍體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入殮,並以火化為原則,此為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甚明,故彰化縣衛生局,應對張玉燕之屍體逕行強制處分,並得課其家屬新台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若彰化縣衛生局執意行政怠惰,家屬堅持不入殮,以致日後發生疫情,就非只是公務人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遭受損害者之國家賠償責任,刑法第一百三十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及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公共危險罪責而已,而是人命關天。
2001/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