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預售屋 須睜大眼睛(刊載於88年2月7日臺灣時報)

購買預屋 須睜大眼睛
目前在台灣購屋需瞭解地方政府不執法、建商不守法、民眾不知法等事實,政諭法律事務所李明諭律師昨出席高巢家庭住戶夾層屋自救會會議時,對欲購屋者做了上述提示。
汐止高巢家庭的預售戶及住戶近百人昨聚集迎旭山莊召開自救會,商討與建商打官司的事宜,應邀列席的政諭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明諭,就目前國人欲購屋提出上述的盲點。
李明諭指出,目前由於政府的相關法令一改再改,因此一般的民眾對現形的建築法並不瞭解,形成不知法的情形,像夾層屋即是一例。
加上地方政府不執法、有的建商又不守法,因此民眾要保障自己的權益就要事前睜大眼睛,訂定契約尤其是要特別注意,以免權益在不知不覺中受到損失。
李明諭律師建議民眾在購屋時,千萬不要被建商光鮮亮麗的預售屋所惑,畢竟預售屋距事實有一段距離,一切還是要訴之文字才能定案,如坪數、樓高等,尤其是安全的部份,千萬不要有“我不會那麼倒霉”的想法,才能確保一家的平安。
(記者戴懷霜汐止報導)
2007/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