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諭律師~93年7月29日接受突破雜誌2002年7月號採訪-七分之五的工作哲學(上)

七分之五的工作哲學
李明諭追求Relax的生活意境

(轉載自突破雜誌2002年7月號 第66頁至第69頁)
每個人都有被公平審判的機會,站在職業道德上,我沒有選擇當事人的權利,就像醫生沒有權利選擇病人一樣。身為偷拍光碟案郭玉玲及黃顯洲案詹惠華的辯護律師李明諭這樣說著,有著一股置個人名譽於度外的氣魄。

刺鳥的人生價值
傳說中有一種鳥,終其一生不斷地尋找一根最利最長的刺,費盡千辛萬苦找到之後,便湧身而上,將自己刺進最大的荊棘裡,臨死前,唱出世界上罪優美的歌聲。這就是源於塞爾特人古老傳說中的刺鳥。
「我希望像刺鳥一樣,尋找一根最銳利的刺衝向它,開出血的花朵;像浪一樣,找一個最硬的石頭,濺出最美的浪花。」李明諭這樣比喻著他的人生價值觀。
「人生不能侷限在一件事情,在適當的時間做該做的事。我一直等待機會,做一輩子該做的事。人生這一遭,我不想白白活過,要活在當下。」在人生的話紙上,他要盡情塗鴉,絕不會交白卷。

鍥而不捨廢寢忘食
個性上,李明諭像極了父親的翻版,一樣的不認輸,一樣的鍥而不捨。
身為專業律師的他,其個人的學識涵養事毋庸置疑的,擅於溝通的本領,使得他成為委託人與法庭之間良好的溝通橋樑。然而,不認輸的精神是工作最大的原動力,讓他全神貫注,他說:「唯有鍥而不捨的精神,才能發現案子的任何疑點與細微末節,甚至是無罪的可能性。」
雙魚座的他,有著豐富的感情與仁慈的心腸,對於委託的當事人往往容易產生共鳴的憐憫心。也許這會令人懷疑辦案的客觀性,但他所要強調的只是公平審判的權利。
「難道因為他壞,就該直接拖去槍斃?這是共產國家專制的想法!沒有人可以扮演上帝,沒有辦法在未審判前,就告訴大家他明明就是有罪,就是壞人…,我們知道冤獄很多,假使這個人就是呢?就算不是冤獄,又為何法律上的判刑年限有彈性的存在,這就是律師要跟法官溝通的地方,例如刑法第57條,就說明犯罪的動機與減刑的可能,所以,即使有罪,還是有辯論的空間,這就是法律的情、理、法。」因此,不論是面對眾人皆鄙視的委託人還是案子本身具有危險性,他照單全收。
一旦接受案子,他就像個工作狂似的百分之百投入,幾乎廢寢忘食的地步。有時,他太過積極的態度,甚至會被檢警單位視為阻礙辦案。雖然他天不怕地步怕,但面對工作潛在的危險性,高達2、3千萬額度的保險就成了家人必要的保障。

成就野心政治怒火
不只是對律師工作積極,談到過去學運,身為五年級生的他也頗有感受。對於當時執政的不滿,李明諭憑著「成就野心、政治怒火」這八個字,立下了開事務所的決心與目標,希望能對未來的成就達到一定的企圖。
對於法律的熱情與執著,從他國小五年級開始及種下,到了國中更是進入萌芽時期,在老師的鼓勵下,順利考上政大法律系財金組,滿懷著改善台灣法律環境的理想抱負,民國86年,政諭法律事務所的成立,使抽象的企圖有了初步的具體實現。
自行創業短短五年的時間,就曾辦了不少知名新聞的案子,例如,賴國洲兄長賴國樹詐欺案、刮刮樂詐欺案、大陸人士張穎隔空抓藥案,以及近來大家聞熟能詳的郭玉鈴妨害秘密案與詹惠華強盜案。

參選市議員是天大笑話
因為承接充滿性、謊言的爭議性官司,李明諭幾乎成了「緋聞案律師」的同義詞。在璩美鳳光碟暗疾黃顯洲立委的哄抬下,成了媒體競相追逐的焦點人物,甚至要上螢光幕,成為談話性節目「社會叢林」的主持人。
媒體的力量,頓時讓李明諭聲名大噪,許多流言也不逕而走。「這是一個很大的笑話!」他如此駁斥關於參選市議員的傳聞。「我很愛批評政治,但不代表我要淌這混水。」曾經待過行政院與立法院的他,很清楚政治圈的混亂。
「有這份能耐才做這份事,選市議員要有施政方針,但我沒有。現在腦子理想的只是當事人要勝訴…,更何況,在律師圈中備受委託人的尊重,何苦當議員向人打工哈腰?再說當市議員的收入又沒有現在好,我又何必想不開!」他又補充說:「最高級的生活不是當民代,能在自己從事的行業中成為佼佼者,就是最高級。」他一直強調超越名利,達到心靈上得滿足。
即使這是他現在的想法,但世事難料,任誰也不感把話說的太絕,「也許有一天,我想不開或是想開了,甚至能耐到了,我也不敢斷言…」。



200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