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律師、法務各一名

工作條件限制
【學歷要求】 大學以上
【科系限制】 法律相關學系
【工作經驗】 1年以上事務所方面經驗者佳
【語文條件】 國語、台語聽說流暢、英文中等程度
【電腦專長】 辦公室應用:Word、Excel、Outlook、中打每分鐘30字以上
【其它條件】 一、反應佳、具協調溝通能力、態度積極進取。
二、有汽、機車駕照者,法務需自備機車。


意者請將履歷(附照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所 chinyui8@ms26.hinet.net 信箱!

2010/9/9